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2-25 编辑: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及名额分配

(一)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以班级为单位,设立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其中:

1.一等奖学金名额占学生总数5%(含)以内,奖金600元;

2.二等奖学金名额占学生总数10%(含)以内,奖金400元;

3.三等奖学金名额占学生总数15%(含)以内,奖金200元。

(二)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分为品德优秀奖、学业优秀奖、学业进步奖、社会工作奖、文体优秀奖和创新创业奖等,除社会工作奖和文体优秀奖名额为学生总数的3%(含)以内,其他比例不限,奖金100元。

凡被评选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标兵班的班级,额外增加班级学期三等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和文体优秀奖比例各30%;被评选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后进班的班级,减少班级学期二、三等奖比例各5%。

二、评选要求和流程

1.请各二级学院、各班级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工作,在评奖过程中严格按照《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程序进行,必须做到操作规范,程序到位;

2.请各二级学院、各班级仔细核对学期智育、德育、体育成绩等原始数据,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评定。其中,智育成绩可由学工系统数据同步教务系统生成,也可自行按照样表进行换算;德育成绩即日常行为考评分(2022级、2023级分别为智育成绩中的准警务化(三)和准警务化(一),注意以标兵班、后进班评定后变动的分数为准);体育成绩中,体能素质分即2023年体测普测分(附件1,另外发放,免测学生按60分,社招退役学生按75分),出操锻炼分由二级学院负责准警务化工作辅导员老师提供。以上分数中,特别注意涉及标兵班、后进班的智育、德育分数变动

3.请各班级学生提交当学期内(即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4日期间)获得的能力考评加分项目(附作证文件或证书等,以落款日期为准,上学期因佐证材料未下达等原因而未纳入加分项目的,酌情可以在本次评定中纳入),由各班级、各二级学院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予以计入。同时,请各二级学院在2024年3月8日前将审核后的能力考评原始加分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材料电子版交学生处备案抽查;

4.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各项计分要求进行分别计算德育、智育、体育、能力分,并进行汇总,按照学号顺序和综合分数分别进行排名(详见附件3,特别注意不符合综合奖学金的学生需另外排名并注明原因),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至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请各二级学院审核排名等情况后,汇总各班级学生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详见附件4),并在学院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电子版报学生处,联系人张怡;

6.学生处组织人员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上报学校审批。被评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表彰,发给奖金和证书。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3-23-1学期体能素质分

2.23-23-1学期能力考评加分汇总表(X班).xls

3.23-23-1学期综合素质考评汇总表(X班).xlsx

4.XX学院23-23-1学期奖学金统计和公示名单.xlsx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4年2月25日


上一篇:关于2024届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拟定名单的公示 [返回列表]    [打印本页]
下一篇: 关于开展2024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