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
根据《关于组织2017年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浙江省决定继续组织2017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全校拟推荐1名候选人参选,不占用国家奖学金名额。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2016-2017学年)无任何旷课,无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评审学年每个学期的德育考核均为优秀;
4、学习成绩优异, 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为前10%;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三、评审程序
(一)各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后,提出1名推荐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推荐1名特别优秀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二)候选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其中事迹材料(另附)不得少于1000字。申请材料纸质稿(一式2份)和电子稿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我校学生处,逾期作自动放弃。联系人:高文君,联系电话:18858715760,联系地址:4号楼103室,电子邮箱:gaowenjun33@163.com。
附件: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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