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2-05 编辑: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季征兵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1.报名对象

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1月1日-200612月31日出生);其中,女兵要求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其他征集条件按有关要求执行,重点征集毕业班(含往届)学生。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21818时(其中,女兵开始时间为202411日)。其中,选择从学校(即瓯海区)走兵的学生请于2023年1215日前完成报名,从生源地走兵的学生可以在系统截止之前完成报名(具体以地方人武部通知为准)。

3.报名流程

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根据提示完成报名流程(没有进行兵役登记先登记后报名)。

从学校走兵应征地应选择“院校所在地”,具体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或郭溪街道”,否则无法从学校走兵。

4.基本流程

男兵:应征报名-体检-政审-定兵-集训-起运;

女兵:应征报名-高考成绩审核-面试-体测-体检-政审-定兵-起运。

5.体检时间

男兵:选择从学校(即瓯海区)走兵的初检时间为2023年1226日上午7点30分,选择生源地走兵的以地方人武部通知为准;

女兵:根据温州市人武部门统一安排进行;

以上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通知为准。

二、相关要求

1.专人负责。请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充分认清做好学生尤其是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安排学院相关领导牵头负责,并指定一名辅导员担任征兵工作联系人。

2.加强宣传。及时推送征兵工作通知和相关宣传信息,使每名学生了解入伍基本条件、流程和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等学生群体,实施精准宣传发动。其中,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军动[2020]424 号 )中相关规定,“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 (专科 )、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请意向在2024年春季应征入伍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确认自己的学分情况,并及时在寒假结束前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

3.做好服务。要让学生少跑路,让信息、资料多跑路,在政策咨询、资料准备、体检政考等环节,做好服务保障,热心帮助学生,解决相关问题。相关学生入伍政策可登陆全国征兵网自行查阅或向地方人武部门咨询(在校园地即瓯海区应征入伍相关政策请查阅附件)。对于在学校(瓯海区)应征入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学校和郭溪街道人武部将做好相关住宿费、路费报销、饮食补助等优惠政策保障其中,2024届应届毕业生纳入学校飞鹰班管理,享受相关权利。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有计划应征入伍学生的登记汇总工作,将每个有计划应征入伍的学生特别是应届、往届毕业生登记在册,确保一个不漏。请各二级学院2023年1215日前将本学院在瓯海区报名应征入伍学生信息统计名单交学校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填写链接:https://www.kdocs.cn/l/chdwDD7XwcxR,并通知学生加入下方钉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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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生源地走兵的请各二级学院自行做好信息收集和学生管理。

同时,为便于政审工作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做好2024季入伍政审学生名单登记,登记链接:https://www.kdocs.cn/l/ccWLfGuNtCzD。届时,学生本人将政审材料交二级学院或学生处填写完成后,学生本人或辅导员老师可凭借登记信息前往党校办1709办公室申请盖章,无需再通过OA提交申请。

征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张怡老师,13868656235;

                          郑锋老师,15167788683;

安全管理学院:许多老师,18257758668;

人工智能学院:周林老师,18058833675;

应急技术学院:李邹强老师,15967382660;

创意设计学院:李坤阳老师,18935404280;

智能装备学院:郑海啸老师, 19817563506;

智能建筑学院:谢华楣老师,15067830793;

瓯海区郭溪街道人武部:徐蒙恩老师,0577-86115531。

 

附件:

1.瓯海区应征入伍相关政策

2.大学生应征入伍“十问十答”宣传视频

 

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

2023年124




附件1:

瓯海区应征入伍相关政策

一、国家优惠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大学生学费资助。全日制大学生服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3.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

4.学业优惠。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享受升学优惠。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二、瓯海区其他待遇

1.按照2021年标准,家庭优待金标准2年约7万-21万余元;退伍后地方政府一次性安置金约3.8万余元:部队一次性退役金约0.9万元;士兵津贴费2年约2.52万元;在校大学生入伍奖励金2.5万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入伍奖励金4万元;退役各项保险约4万元。

2.为鼓励瓯海籍退伍兵自主创业,建立瓯海籍退伍兵创业贴息基金100万元,设立专户,用于支付瓯海籍退伍兵创业贷款的利息,每名瓯海籍退伍兵创业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最多每年可为约50名退伍兵提供创业贷款,每年贴息基金总额少于100万元的由区政府补足100万元。退伍兵创业贴息政策适用范围为十五年内的义务兵,2020年可申请该政策的人员为2007年底以后入伍的退伍兵(以此类推)。

3.从2016年开始,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事业编制考录比例为10:1—8:1,只要符合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的可以连续报考,具体招录标准条件以文件为准。

4.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父母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区财政统一补助;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所在镇街组织其父母每年一次体检,经费由所在镇街承担。

三、参军大学生发展

1.报考军校成为军官: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录取毕业后成为军官。

2.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提干:服役期间,表现优秀并符合规定条件,有机会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选拔、成为军官;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成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3.大学生士兵提干: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选拔为军官。


附件2:

大学生应征入伍“十问十答”宣传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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