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以来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12-31 编辑: 浏览量:次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各学院、学生处评审,现将评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5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生处、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方式:学生处(综合楼1923室),张怡老师,电话:13868656235。
学生处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31关于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以来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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