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小劳模”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小劳模”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用工单位推荐和学生处审核,拟评选金佳琪等38位学生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小劳模”,现给予公示。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小劳模”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岗位 |
1 | 金佳琪 | 人工智能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2102班 | 办公室(考绩办)行政助理 |
2 | 张佳玲 | 人工智能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2101班 | 组织统战部(人才办)行政助理 |
3 | 陈晓蕊 | 人工智能学院 | 云计算技术应用2101班 | 纪检室行政助理 |
4 | 苗春卓 | 人工智能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2102班 | 宣传部行政助理 |
5 | 江园娟 | 创意设计学院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2101班 | 发展规划处行政助理 |
6 | 周琳萍 | 人工智能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2102班 |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行政助理 |
7 | 陆硕琪 | 创意设计学院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2202班 | 学生服务中心值班人员 |
8 | 林敏 | 人工智能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2003班 | 心理咨询室行政助理 |
9 | 吴明涛 | 人工智能学院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2101班 | 教务处(实训中心)行政助理 |
10 | 章晓东 | 智能装备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2101班 | 教务处(实训中心)行政助理 |
11 | 金瑜薇 | 人工智能学院 | 云计算技术应用2101班 | 科技开发处(产学研合作处)行政助理 |
12 | 黄竞怡 | 人工智能学院 | 云计算技术应用2101班 | 教学督导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助理 |
13 | 朱韵韵 | 安全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2102班 | 招生就业处行政助理 |
14 | 张志军 | 应急技术学院 | 安全防范技术2202班 | 计划财务处行政助理 |
15 | 胡梓华 | 安全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2101班 | 后勤处行政助理 |
16 | 徐心怡 | 安全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2102班 | 后勤处行政助理 |
17 | 王一希 | 人工智能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2101班 | 资产管理处行政助理 |
18 | 梅雨欣 | 人工智能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2102班 | 工会行政助理 |
19 | 陈彩霞 | 人工智能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2101班 | 团委行政助理 |
20 | 潘益尔 | 安全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2202班 | 安全管理学院学工助理 |
21 | 薛兆宇 | 安全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2203班 | 安全管理学院学工助理 |
22 | 曹良贵 | 人工智能学院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2103班 | 人工智能学院行政助理 |
23 | 顾鉴儿 | 人工智能学院 | 大数据技术2101班 | 人工智能学院学工助理 |
24 | 陈璐 | 人工智能学院 | 云计算技术应用2102班 | 人工智能学院学工助理 |
25 | 王青萍 | 应急技术学院 | 安全技术与管理2104班 | 应急技术学院学工助理 |
26 | 薛晶晶 | 应急技术学院 | 安全技术与管理2101班 | 应急技术学院学工助理 |
27 | 章慧慧 | 应急技术学院 | 安全技术与管理2104班 | 应急技术学院学工助理 |
28 | 方燕婷 | 创意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2101班 | 创意设计学院学工助理 |
29 | 马海波 | 创意设计学院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2101班 | 创意设计学院学工助理 |
30 | 应毅强 | 智能装备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2101班 | 智能装备学院学工助理 |
31 | 黄智林 | 智能装备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2101班 | 智能装备学院学工助理 |
32 | 徐易禧 | 智能建筑学院 |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2103班 | 智能建筑学院行政助理 |
33 | 陈依楠 | 智能建筑学院 | 工程造价2102班 | 智能建筑学院学工助理 |
34 | 杨骏 | 应急技术学院 | 安全技术与管理2003班 | 社科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助理 |
35 | 吴雨蓁 | 安全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2102班 | 图书馆管理员 |
36 | 金豪亮 | 人工智能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2201班 | 图书馆管理员 |
37 | 吴彦熹 | 智能装备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2201班 | 图书馆管理员 |
38 | 李松霖 | 应急技术学院 | 安全防范技术2103班 | 信息中心行政助理 |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27日
联系方式:学生处(综合楼1923室),张怡老师,电话:0577-85108078。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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