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各系: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及《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认定要求
2019-2020学年,取消学生填写表格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学生应本着诚信、负责的态度,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需本人手工填写个人承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保《申请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外,学生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①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建档立卡户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②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相关受灾证明(受灾照片或媒体宣传报道等)。
③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证明(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④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在开学后1周内交至班主任处。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及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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