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对象为2015—2016级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为上一学年综合考评前30%;
三、名额及有关政策
1.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11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根据各系在校生人数(以教务部门数据为准)将名额分配如下 :
| 各系 | 15、16级学生人数 | 占总人数比例 | 分配名额 |
| 信息工程系 | 276 | 0.62 | 7 |
| 安全管理系 | 169 | 0.38 | 4 |
2.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及认定办法
1.学生向辅导员递交《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为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议,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各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对审核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分管领导审批。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系按所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于2017年10月31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处高文君老师处(联系电话:短号:753156,长号18858715760),办公地址:4-103室,邮箱:gaowenjun33@163.com
报送材料包括:经初审通过的学生《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仅纸质材料一份)和《浙江省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写上“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名单备案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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