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日常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16-01-13 编辑: 浏览量: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表不当言论,或发表含反动、迷信等思想内容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2)在公开场合发牢骚,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3)无故不参加党团活动或课外组织活动(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管理和安排的每次扣2分。
(4)与人争吵影响恶劣的每次扣3分;在同学争吵时搬弄是非、扩大事端并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诋毁他人的每次扣2分。
(5)进入办公室不报告或上级进入寝室时不起立问好的每次扣1分;有其它不符合礼仪的行为,被领导、老师批评的每次扣2分。
(6)爬窗进出教室、寝室的每次扣2分;攀爬围墙出入校园的每次扣3分。
(7)在公共场所和各种集会场所讲粗话、脏话、乱起哄的每次扣2分;着装不整、行为不端、举止不雅等行为的每次扣1分。
(8)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吐痰、向户外丢纸团、乱泼水的每次扣1分。
(9)在教室内存放零食一律没收,并扣2分
(10)上课趴桌子扣1分,看与该课无关的书扣2分
(11)在公共场所或寝室抽烟的每次扣2分。
(12)损坏公共财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13)学习训练(包括上课、自修、讲座、报告、早操、晚点名、集队、集会)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未请示、报告,无故旷课或编造理由逃避学习训练的每次扣5分。
(14)上课违反课堂纪律视情节轻重扣1—3分。
(15)学习训练期间擅自使用或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教学设备、仪器、器材、器械等物品的每次扣1分;造成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每次扣2分。
(16)上计算机课或其它网络课程期间,未按老师规定操作或浏览与课程无关内容的每次扣1分;课堂上玩游戏、网络聊天的每次扣3分。
(17)学习、训练中不服从命令和指挥的每次扣3分。
(18)吹预备哨后,集合站队迟到的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集队的每次扣3分。
(19)列队或队列进行中,书包或书(笔记本)等物品拿法不统一,经指出后不立即改正的每次扣0.5分;列队行进时步伐、摆臂出错不及时纠正的每次扣0.5分;队列中讲话、做小动作的每次扣1分;队列中使用手机、随身听或其它设备的每次扣1分;队列中嬉笑打闹或大声喧哗的每次扣1分。
(20)请假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每次扣2分;请假归队后,不按时销假的每次扣1分;请假超时不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每次扣2分;不按请销假规定,越级请假的每次扣2分。
(21)在校学习期间饮酒的每次扣2分。
(22)不按时熄灯或就寝后开灯的(无正当理由),每次扣1分;熄灯后洗漱、讲话、嬉闹、打电话、使用电脑的每次扣1分。
(23)听到起床号,不按时起床的每次扣1分;午休和晚熄灯后在楼道或寝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扣2分。
(24)男生私自进入女生寝室的每次扣1分。
(六)在餐厅喧哗、起哄的每次扣2分;购买饭菜不排队或插队的每次扣2分;就餐完毕后,不清理菜盘的每次扣1分
(25)未按值班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的每次扣2分;值班时擅离职守(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扣3分。
(26)不服从管理,顶撞或辱骂、讽刺学生干部的(尚未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7)明知同学违纪而不加以劝阻或制止的每次扣2分。
(28)对错误行为,不立即终止和整改的每次扣2分。
(29)违纪后找人说情或逃避处罚的每次扣3分。
 
注:(1)对加分、扣分有疑义的,在考评结果公布之日起由本人在3日内向班级(区队)提出复核申请,班级(区队)上报系部(大队)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后在3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2)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学生处提出复议申请,学生处在3日内做出裁定(终裁)。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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