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瓯海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推荐(自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8-19 编辑: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退役军人:

根据《关于开展瓯海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在籍退役军人开展瓯海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推荐(自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自荐)范围

瓯海籍(已录入瓯海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平台)或居住在瓯海(含我校在籍退役学生),为瓯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

二、推荐(自荐)标准

1.思想政治坚定。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和尊崇宪法,依法依规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实绩业绩突出。始终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尽心尽职,不屈不挠,创造不平凡的业绩。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创新创业,不懈奋斗,知难而进,在同领域同行业实绩显著,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省第三极”建设作出贡献。

3.品德修养良好。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到爱党爱军、不忘本色,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不断学习,自觉实践,做到有品行、有修养、有定力、有追求。

4.社会群众认可。应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所创造的业绩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在社会公益事业和拥军优属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让广大退役军人敬佩,值得社会赞许。

三、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8月23日16:00前推荐1名退役军人,并通过钉钉将推荐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张怡老师。

各位退役军人也可进行自荐,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张怡老师邮箱:313426727@qq.com

材料包括:1.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稿(附件1);2.推荐审批表电子稿(附件2);3.每位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稿(附件3,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4.正面照、工作照各一张(jpg格式、不少于2M)。

    附件: 

关于开展瓯海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推荐(自荐)工作的通知.docx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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