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0-22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滨海校区: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和保障机制,使他们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规定》、《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费资助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帮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2.培养学生传递爱心、积极向上、立志成才的意志品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学费资助对象

1.属于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等;

2.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和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3.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4.直系亲属患重症,须长期自费治疗的;

5.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且影响特别大;

7.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8.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学费资助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及人数

(一)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费资助标准分为6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档次;各档人数分别为25人、40人、45人。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

学费资助一档人数

学费资助二档人数

学费资助三档人数

安全管理学院

3

4

5

创意设计学院

2

3

4

人工智能学院

5

8

9

智能安防学院

4

7

8

应急技术学院

3

6

6

滨海校区

7

11

12

机动

1

1

1

合计

25

40

45

(二)原则上凡本年度已享受过学校或社会其他资助的,酌情降低标准或不予资助。

四、评定程序

1.学生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以及获得各类资助等情况,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在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开展时上交的不用再重复上交);

2.班主任、辅导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推报,并签署意见,报各学院、滨海校区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拟给予学费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处审查;

3.学生处审查申请材料,确定资助金额,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统一办理资助手续。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0年10月28日前将拟资助学费学生的材料(纸质版材料1份)、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报送至学生处张怡老师处(联系电话:13868656235/747855),办公地址:综合楼1923室,邮箱:313426727@qq.com。

2.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费是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系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推选最需要帮助的学生,确保本次评选活动成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有益补充。


 

附件:

附件2: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拟给予学费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1: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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