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和扩面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1-22 编辑: 浏览量:

各系: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45号)文件要求,为严格做好我院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及扩面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工作

1.提标对象: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附件1)。

2.提标金额:一档250/生,二档100/生。

3.完善和核对个人信息:务必根据所给名单完善个人相关信息,核对姓名、卡号等信息,尤其是已经毕业学生。

二、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扩面工作

1.扩面对象:2018-2019学年我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未获得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即17级、18级学生),不含2019届毕业生。具体名额如下:安全管理系一档2名,二档4名;信息工程系一档1名,二档7名;应急技术系系一档1名,二档7名。

2.扩面补助标准:一档2250/生,二档1350/生。

3.扩面评审要求:根据《浙江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来评审,学生向辅导员老师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各班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为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议,确定推荐学生名单,报各系审核。

各系认真核实学生申请材料,根据学院下达的名额,结合2018-2019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评审,提出各系2019年春季扩面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29日前将《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扩面名单备案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各系公章、《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院学生处张怡老师处。

 

附件1: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xlsx

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样表.doc

附件3: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xls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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