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要求,经研究,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17级、2018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为上一学年综合考评前30%。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名额及有关政策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43名,按照各系在校生人数(以教务处数据为准)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各系评选名额为:安全管理系12名、信息工程系15名、应急技术系14名,学院联评2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四、申请及认定办法
1.学生向辅导员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也可登录学工系统http://mh.zjist.cn,点击“学生管理系统”,点击“评奖评优”模块的“我的奖优申请”-“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在线填写申请);
2.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为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议,并通过答辩、联评等方式,产生推荐学生名单(含推荐参加学院联评学生名单,具体联评方式另行通知),各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审核。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系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荐学生名单(含推荐参加学院联评学生名单),于2019年10月2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张怡老师处(联系电话:13868656235/747855),办公地址:综合楼1923室,邮箱:313426727@qq.com。
报送材料包括: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均各需1份),并在申请审批表的右上角用铅笔写上“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名单备案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
附件: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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