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1-08 编辑: 浏览量:次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根据《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范围
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评定。
二、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评定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6%。
2.三好学生每学年一次,原则上不得兼评。
三、评定条件
1.政治表现好,品德优良,关心集体与同学。
2.在校就读学生本学年各学期综合素质考评均列班级前10%。实习学生实习评定达到优秀。
四、工作要求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在评奖过程中严格按照《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文件规定程序进行,必须做到操作规范,程序到位;
2.参评学生须对一学年的学习、思想等表现进行总结,对照三好学生评定条件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各班级、各系须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筛选符合三好学生评定条件的学生人选,并将结果和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人员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上报学院审批。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同学,由学院表彰,发给证书。
五、时间安排
请各系在2017年11月20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一式两份)纸质材料交至4号楼103室,电子稿发送至90414938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2:
三好学生汇总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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