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5-19 编辑: 浏览量: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精神,进一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激发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创业成就人生。
二、大赛宗旨
普及规划知识,提升职业能力,激发创业激情,打造优质人生。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大赛组委会和大赛评审指导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一)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胡伟国
  副主任:季国、谢枝彪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二)大赛评审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胡伟国
  副主任:季国、谢枝彪
  成员:朱世平、蓝美娟、邹华东、苏志贤、段盛华、马雪榕、卢颖、张温静、杨超
  下设五个专业指导评审组:
  公共安全管理专业组(组长:朱世平)
  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组(组长:蓝美娟)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组(组长:邹华东)
  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组(组长:苏志贤)
工业设计专业组(组长:段盛华)
四、参赛对象
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可单独参赛,也可组队参赛。每支参赛团队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鼓励跨专业组合。
五、大赛项目
(一)“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
    1.大赛安排
   1)前期宣传与动员(3月1日—3月14日)
① 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显示屏发布比赛通知,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② 召集各班级学习委员就比赛工作召开会议,详细介绍比赛要求及流程,做好班级宣传动员工作。
   2)报名阶段(3月15日—3月21日)
各参赛个人或团队于3月21日前将作品申报书发送至邮箱285959847@qq.com。
   3)评审阶段(3月22日—4月1日)
院团委组织专业老师评审,并提出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反馈给申报者,选出优秀作品1-3件。
   4)作品申报(4月7日前)
根据申报要求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加工修改,并于4月7前上报至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创业大赛。
2.参赛要求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计算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具备参赛资格的,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4号楼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5108078
(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1.大赛安排
   1)前期宣传与动员(4月1日—5月31日)
   2)报名阶段(6月1日—6月3日)
请各参赛同学于6月3日前按照要求上传书面作品,并将学号、姓名以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77952959@qq.com。  
3)评审阶段(6月上旬)
由组委会组织人员对提交的书面作品进行遴选,并公布入围名单。
(4)决赛(6月中旬)
入围选手参加比赛,比赛环节包括5分钟自我陈述(PPT展示)和5分钟答辩。
2.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电子文本采用PDF格式,大小不能超过30M。
(2)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的原创,并保留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3)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任何不健康或违法的内容。
3.奖项设置及补充
(1)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2) 从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参加“第八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3)参加浙江省复赛的参赛选手,由学院统一安排指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4号楼1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5108055
(三)“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1.大赛安排
(1)初赛:5月。
    各专业指导评审组选拔本区队同学参赛,各专业3人以上。
(2)决赛:6月。
各专业团队准备以下材料参与最后的面试,专业老师评出2支队伍。材料内容如下:
① 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② 电子材料: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电子版。
    展示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请各参赛同学于6月3日前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并将学号、姓名以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邮箱afxsc@qq.com。由组委会组织人员对提交的书面作品进行遴选,将于6月上旬公布进入决赛的名单。
2.参赛对象及项目要求
(1)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初创组。
①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②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①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②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③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④ “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⑤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⑥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奖项设置
(1)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2)从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参加第二届浙江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3)参加省赛的参赛选手,由学院统一安排指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4号楼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5108078
六、相关要求
1.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
2.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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