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166号

发表时间:2018-10-23 编辑: 浏览量:

各处室、系部:

现将《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1810月23日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和保障机制,使他们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学费减免

第三条学费减免的对象

(一)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二)单亲、双下岗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三)因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四)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五) 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杂费的学生。

第四条学费减免的标准

(一)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费减免标准分为6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档次;

(二)凡本年度已享受过学院或社会其他资助的,酌情降低标准或不予减免。

第五条申请学费减免的程序

(一)减免学费工作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进行,学生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以及获得各类资助等情况,同时提交符合减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主任、辅导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报各系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交学生处审查;

(三)学生处审查申请材料,确定减免金额,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统一办理减免手续;

(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经核实情况后,于当年进行审批办理。

第三章困难补助

第六条困难补助方式及范围

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困难补助。

一、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为不定期补助,学生一旦因下列突发原因导致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可提出申请:

(一)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二)学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费无保障;

(三)学生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四)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五)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二、专项困难补助

专项困难补助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越冬御寒衣物补助、寒暑假公益支教等社会实践活动所需路费、住宿费;非本市户籍学生参加温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新生“绿色通道”生活用品补助等,由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统一发放。

第七条困难补助标准

临时困难补助金额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按照以下原则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评定。

(一)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补助最高为4000元;

(二)学生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补助金额最高为3000元;

(三)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补助金额最高为2000元;

(四)其他情况下,补助金额最高为1000元;

(五)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院领导书面批准,可给予更高额度的补助金额。

专项困难补助每年由学生处制定全年的补助计划。

第八条困难补助的申请流程

(一)学生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以及获得各类资助等情况,向班主任、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

(二)班主任、辅导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报各系(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交学生处审查;

(三)学生处审查申请材料,提出建议补助方案,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统一办理补助手续;

第九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助:

(一)符合困难认定申请条件却没申请的;

(二)生活铺张浪费,购买或使用高档物品的;

(三)学习不求上进,学习态度消极的;

(四)受到学院纪律处分的。

第十条相关要求

(一)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一经发现情况不属实,将立即取消或追回补助,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取消其今后补助资格;

(二)学生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同时,主要应通过参加勤工助学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生活、学习费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2.《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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