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一期行为养成良好习惯21天行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4-11 编辑: 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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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说:“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也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习惯。” 行为心理学的研究表明,21天以上的重复会形成习惯,为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决定举行“21天行为养成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准警务化扣分5分(含)以上、有意愿、有恒心者
(二)活动时间
4月12日到5月3日(持续21天)
(三)淘汰规则
根据学院准警务化管理规定,其中有扣分即淘汰
(四)活动奖励
1.持续21天坚持无扣分的同学酌情给予加分3分;
2.该加分分数可抵充个人扣分,也可抵充班级扣分;但不能抵充综合素质测评分。
(五)其他
联系人:陈秀娟老师;赵航平同学
报名电话:0577-85108164或85108055
报名微信:z1143646474
报名邮箱: 1123646474@qq.com
希望同学们严格执行准警务化管理要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8年04月8日
2018年0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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