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2-29 编辑: 浏览量:次
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工作,表彰和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开展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大二、大三学生
二、评定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热爱和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对担任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并能带领同学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学期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列班级前50%,必修课全部及格;
3.担任院团委及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班委等学生干部职务;
4.学期学生干部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二)优秀团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
2.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执行团的章程,履行团的义务;在团内外能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努力学习,综合素质考核本学期排名列班级前70%,必修课全部及格。
(三)优秀团员干部条件: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担任团组织的干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同学当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期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列班级前50%,必修课全部及格;
4.学期学生干部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评选名额
类别奖项 | 各班级 | 学生组织 | ||||
| 院团委 | 院学生会 | 院督察队 | 信息系团总支 | 管理系团总支 | ||
| 优秀学生干部 | 1 | 0 | 12 | 4 | 0 | 0 |
| 优秀团干部 | 1 | 7 | 0 | 0 | 3 | 3 |
| 优秀团员 | 2 | 0 | 0 | 0 | 0 | 0 |
上一学期在准警务化管理考核中排名前2为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在上表基础上增加1人;考核排名末2位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减少1人。准警务化管理考核排名以学生处最终排名为准。
四、评定程序
1.推荐。各团学组织、各班级按照条件和名额推荐人选。
2.评选。
(1)系部在各班级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同学和老师的意见,召开评议会,提出初评意见。
(2)院团委在各团学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同学和老师的意见,召开评议会,提出初评意见。
(3)审批。团委召开会议评审,公示初评名单,最后报学院批准。
3.请各系部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稿、纸质稿)报送至院团委。联系人:杨迪, 联系电话:85108050,邮箱:190955408@qq.com。
共青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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