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7-09-25 编辑: 浏览量: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学院教学改革,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团学组织(含班级)、艺术团和运动队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学生在正常教学外参加由学院组织或批准同意参加的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活动,按一定程序申报、审核和认定后,可申请获得一定的素质拓展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素质拓展学分须按照学院要求修满,方可毕业。
1.需修满6个素质拓展学分
2.素质拓展学分至少从2个类别的素质拓展项目中获取;
3.单类基础素质拓展学分值不得大于4学分。
第四条素质拓展项目
(一)技能竞技类:
1. 参加院、系组织的专业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0.5学分;
2. 参加院、系组织的文体类、艺术类、表达类等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各类十佳、学院运动会等获得可加分名次)可申请0.5学分。
(二)实践活动类:
1. 参加院、系组织的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累计达2周以上,考核合格者可申请1个学分;
2.参加院、系、班级等组织的志愿服务,满20小时者可申请0.5学分,该项目总申请学分不超过1学分;
3.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者,每次可申请0.5学分;
4.参加学院学生社团(含专业社团)活动满一学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1学分,该项目总申请学分不超过2学分。
(三)阅读听讲类
1.学生在课外借阅经学院团委核定的书籍,并书写不少于500字的读书笔记,满8本者可申请获得1学分,该项目总申请学分不超过2分。
2. 参加学院各类讲座、报告会、学习会等,并在听取后书写不少于500字的感想,满8次者可申请1学分,该项目总申请学分不超过2学分。
(四)岗位任职类:
1.担任院、系、班级干部或社团负责人(与社团成员申请学分不重复)满一年,考核优秀者可申请1学分,该项目总申请学分不超过2学分;
2.担任班级导生满一学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0.5学分,考核优秀者可申请1学分,该项目总申请学分不超过2学分。
(五)文体培育类
1.参加院大学生艺术团,训练满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1学分,该项目总申请学分不超过2学分;
2.参加学院体育运动队,训练满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1.5学分,该项目总申请学分不超过3学分。
第五条 以上项目属集体合作成果时,第一作者(项目主持人)可申请获得学分为独立作者获得学分乘0.7,第二作者乘以0.5,第三作者乘以0.3,第三作者以后不计;集体同等合作成果每位成员获得学分减半。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同一成果获得多个奖的,只记最高学分。
第六条 素质拓展学分的申请及认证
(一)学院专门成立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政策的制订和监督;对素质拓展学分的认证;对有争议的项目进行鉴定和核准;受理学生关于学分申请的各类申诉等。
(二)申请学分奖励的学生应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附上所申请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素质拓展学分奖励的先由团委受理,经院有关处室审核并签发意见并最后报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认定,载入学籍。
第七条 素质拓展学分的申请与认证每学年两次,时间定为每年5月和12月。
第八条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过程中,凡提供虚假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者,一律不予认定,并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若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由院团委联同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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