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25 编辑: 浏览量: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
2016—2017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律、自强精神,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研究,学院决定组织申报2016—2017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要求
1.本着必要的原则,因需求设岗;
2.各用工处室系部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3.各用工处室系部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应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或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
4.各用工处室系部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其工作时间应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或休息日,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二、设岗聘用程序
 (一)用工部门岗位设置
1.每学年初由拟设岗的处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学生处审核后方可设立岗位;
2.学生处根据各用工部门需求,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未经学生处审核批准擅自以勤工助学名义设立的岗位,学生处不予承认;
(二)聘用程序
1.申请应聘学生须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报学生处审核备案。(截止时间:10月28日,报送地址:4号楼103室高文君)
2.学生处根据岗位需要统筹安排、确定聘用名单。
3.受聘学生填写《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聘用表》,报学生处备案。
三、勤工助学岗位的考核
1.院内各用工处室系部须设专人负责本处室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参加本处室系部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教育培训并及时向学生处反馈本处室系部用工情况;
2.学生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学生上岗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旦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将视情况予以纠正或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的资格。
五、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
岗位酬金按小时计算,每小时15元,每月不超过800元。
六、勤工助学岗位酬金的审核
1.各用工处室系部在每月25日前(逢休息日顺延)将本处室系部当月《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经费发放报告单》送交学生处;
2.学生处在每月28日前(逢休息日顺延)完成对院内各处室系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经费发放报告单》的审核;
3.学生处在每月30日前(逢休息日顺延)根据审核后的《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经费发放报告单》汇总酬金金额,报学院后勤保卫(计财处)处核发
 
 附件:1.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推荐学生分配表
       2.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经费发放报告单
       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应聘登记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16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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