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根据《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试行稿)》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学校在2022年10月上旬完成全面自查及汇总上报工作,现决定对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摸清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现状,查找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二、清查要求
(一)全面清查,摸清底数。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各学院、部门要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梳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确保管理及程序合规到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学院、部门应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相关报告报表,真实反映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是资产使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工作;计划财务处为财务账目管理部门,负责与资产管理处核对租金收缴等相关账目;纪委、审计室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工作。
(四)指定专人负责。各学院、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检查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检查工作按时完成。
(五)明确工作范围。本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出租出借终止日在该日期之后)至2022年09月30日止。
三、组织保障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组织部署。
附件:1.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方案
2.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报送材料
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出租情况表
4.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出借情况表
5.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情况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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